@所有遵义人:10月又是一大波新规到来,请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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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30 19: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it360 于 2017-9-30 19:49 编辑

国庆与中秋的到来
让小编一下子精神百倍!
在高兴的同时
十月份也会有一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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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1日起
一系列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
重磅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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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振作起来
看看对你我生活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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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贵州大事

贵州省将在10月1日起实施
医疗服务积分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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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将从10月1日起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规范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医师的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办法》规定,将实行医师医疗服务违规行为积分管理,每个自然年度初始分值为12分,医师如出现违规行为将被扣分,扣分在自然年度内累加计算,不跨年累计。多点执业的医师,扣分累加计算。扣分情况可作为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个人年度考核、工资待遇等的重要参考内容或依据。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将于10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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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国首个省级促进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我省公民须遵守七类文明行为规范。公民具体应当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

渝贵铁路10月10日起
进入联调联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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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贵铁路静态验收已经进入尾声,从今年10月10日开始,渝贵铁路开始进入联调联试阶段,该条铁路将于今年12月份开通运营

贵州茅台机场
拟于10月下旬正式通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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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机场正式通航时间初步拟定为10月下旬。首期开通航线的,分别有西安、成都、三亚、海口、郑州、福州、上海、长沙等8个城市;随后开通航线的,将有北京、广州、珠海、深圳等城市。

10月新规

1、“好人法”10月起实施 扶不扶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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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中国“好人法”的正式实施,将从法律层面鼓励更多人“路见危难,伸出援手”,同时对“英雄流血又流泪”说“No”。
我国首部民法总则,让人期待的亮点颇多:
胎儿享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
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
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协商确定监护人;
增加保护虚拟财产规定;
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民法总则同时也积极倡导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精神。

2、“路边摊”,放宽了!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规定以下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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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这意味着,政府对基层百姓“谋生性营业”更加宽容,只要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时间、场所,农民、小商贩摆摊、出售农副产品、生活日用品都变得合法化了

《办法》强调放管结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制度氛围:

一是放宽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并为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灵活创新管理预留制度空间。

二是规定查处部门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

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并降低罚款数额

3、网上跟帖评论也要实名认证了

《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用户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对版块发起者和管理者严格实施真实身份信息备案、定期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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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今后键盘侠或将不能肆无忌惮地“乱喷”了。

另外,对部分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提供者通过有偿删帖、推送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打击,旨在规范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促进互联网论坛社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4、驾考新规:这8项有闪失就“挂科”

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正式实施,科目二和科目三,均新增了直接判定不合格的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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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的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试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

部分考试项目操作的要求有所调整,更加注重从细节动作考核考生的安全文明意识:
科目二直角转弯、侧方停车项目增加“开启转向灯”操作要求;
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增加“回头观察”动作;
科目三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项目增加“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

5、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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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10月的新规
大家都清楚了吗?
小编提前祝大家

中秋团圆,国庆快乐!
开开心心迎接爽朗的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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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 10:53: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出门开车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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