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湄潭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了销售假茅台酒线索。收悉线索后,湄潭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组织警力对此线索进行了为期4个月左右的深度研判,并发现了邵某某、李某某等人制售假冒茅台等高端白酒犯罪团伙。随即,该局对案件开展立案侦查并迅速成立了以分管刑侦工作的王德庆副局长为组长的“湄潭公安局7.30专案工作组。 该团伙的制假窝点极其隐秘,为不打草惊蛇,在前期情报数据及侦查摸排工作基础上,专案组先后到遵义市、仁怀市等地对涉案人员开展秘密侦查,其中,最长的一次蹲守时间超过24小时。期间,湄潭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冉崇旭也多次召集专案组成员召开会议,了解案件侦破情况并提出有关要求。 8月31日,在连日情报研判、蹲守摸排,且收网时机成熟的基础上,湄潭县公安局组织精干警力50余人,精准出击,果断行动,成功打掉了以邵某某、李某某等人为首的集制酒包材批发、生产、销售假冒茅台酒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捣毁窝点3个(其中制假窝点1个、仓储窝点1个、包材窝点1个),查获假冒茅台酒2130瓶,其他品牌酒23瓶,查获包材数974141件,基酒650斤,制假工具6台,涉案车辆5台,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逮捕,邵某某、罗某杰、罗某才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逮捕,均羁押于湄潭县看守所;石某某、杜某某、张某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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