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 但是也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 还是网络中 2018年8月2日,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帖文称:“遵义播州区龙坑派出所出警不力,因打人者派出所有关系派出所出警后不把伤者送医院还叫被打者自己去医院。共产党悲哉!”、“遵义南部新区水果市场打人者是派出所领导家亲戚出警后不把伤者送医院!还叫自己去处理把凶手接走了...。” 经核实:2018年8月2日晚21时许,在南部新区马家湾水果市场三区,买卖双方张某与陈某某因水果质量问题发生纠纷,龙坑派出所接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后通过播州公安分局纪检部门介入调查,龙坑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按规范开展接处警和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涉案人员张某与派出所民警和工作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发帖内容所称打人者是派出所领导家亲戚不属实。 经调查:发布帖文的新浪微博网民陈某某(男,33岁,现在马家湾水果市场从事运输行业),系遵义市正安县人。其对自己为发泄不满情绪,在网上发布不实言论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播州公安分局行政拘留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