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遵义晚报记者从市卫健委了解到,今年,我市新农合医保补偿比例再次调整,并已开始实施。据介绍,此次调整后,我市新农合医保的大病保险“门槛费”再次降低,报销比例有提高。 调整目的 此次调整,是根据《2018年度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指导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历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运行情况而实施的。目的在于健全“门诊统筹+住院统筹+大病保险+贫困医疗救助(扶助)”补偿模式,完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贫困医疗扶助“一站式”服务机制,加强基金运行监管,积极配合机构改革。 统一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我市2018年大病保险基金按50元/人/年筹集。对一般对象(含未经转诊备案的健康扶贫对象)大病保险起付线从8000元降低到7000元,对其分段报销的第一档次比例从50%提高为55%;对经转诊(备案)的健康扶贫对象分段报销的第一档次比例从60%提高为65%。 对经转诊(备案)到省外指定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执行省卫健委统一的结报政策。 调整后的大病保险政策 调整后,患者经转诊(备案),年度累计住院自付费用中的合规费用在7000元以上至6万元,大病保险赔付合规医疗费用比例为55%(一般对象);经转诊(备案),年度累计住院自付费用中的合规费用3000元以上至6万元,大病保险赔付合规医疗费用比例65%(健康扶贫对象);经转诊(备案),年度累计住院自付费用中的合规费用在6万元以上,大病保险赔付合规医疗费用比例一般对象为80%、健康扶贫对象为90%;未经转诊(备案),年度累计住院自付费用中的合规费用7000元以上,大病保险赔付合规医疗费用比例30%。 省外联网定点医院 普通住院补偿标准 调整后,新农合患者到省外三级医院就诊,经转诊(备注),起付线为1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60%;二级医疗机构经转诊(备注),起付线为10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65%;一级医院经转诊(备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比例70%。一二三级医院就医的封顶线均为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