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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遵义市播州区法院公审一起由公安部督办的技术性开锁系列入室盗窃案:该案42名被告曾先后在河北、湖南、山东、四川、重庆及我省多地作案186起,涉案总金额超过50万元,另有3名被告协助销赃。
因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播州区法院审判庭无法容纳,法院临时借用了可容纳500人左右的南白影剧院审理该案。
据悉,这是播州区法院成立以来,受理被告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现场:
被告太多
法院借剧院审判
昨日8时20分许,记者赶到播州区南白影剧院时,多名法警、公安特勤已抵达现场维持秩序。部分被告人家属则守在影剧院外。
8时35分左右,3辆大巴车一一驶入影剧院前的小广场。记者看到,车内乘坐的是该案的45名被告以及负责押解的特警队员。
接着,在特警队员的押解下,45名被告分3批从自己乘坐的大巴车下车、排队,然后鱼贯进入影剧院侧门停车区的院坝里,等候传唤到庭。
据悉,因该案被告人数众多,播州区法院审判庭无法容纳,法院最终决定临时借用可容纳500人左右的南白影剧院审理该案。
因案情重大,该院1名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同时还有1名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两名书记员及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了强大的审判团队。公诉机关则指派了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9时左右,审判长敲响法槌,45名被告人,被一一押入审判区。
案情:
技术开锁
偷遍6个省市
播州区法院有关人士介绍,由于该案被告众多,证据较多,为保证庭审活动的高效,遵义市播州区法院于今年5月11日、7月19日两次召开庭前会议,分别就案件管辖、被告人身份信息等问题,提前达成意见。
尽管如此,3名公诉人还是花了1个多小时,才宣读完长达49页的起诉书,将所指控的186项犯罪事实全部宣读完毕。
据起诉书指控,毕节市黔西县人黄永志、杨本泽等42名盗窃犯罪嫌疑人,分别于2008年、2014年至2016年,多次采取技术性开锁的手段,分别在河北、四川、重庆、山东、湖南等地以及省内的贵阳市区、遵义市区、务川、习水、赤水、桐梓、湄潭等地,入室盗窃186起。
据称,这些被告人盗窃所得除了现金外,还包括手机、电脑等物,盗窃犯罪所得从10万余元至1000余元不等,涉案总金额超过50万元。作案得手后,他们往往借助交通工具,逃往下一地点继续作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贵阳市人汪从碧(女)、徐健华以及遵义市人代明美(女),在明知上述被告人所售卖的手机为赃物的情况下,仍收购、窝藏,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该案中,共有26名被告人属累犯。他们多有因盗窃被判刑的前科。
侦查:
上百警力
投入侦破工作
这起波及全国多个省(市)的盗窃案,为何在遵义市播州区审理?
原来,2015年12月,遵义市城区及多个县、市,先后发生多起技术性开锁入室盗窃案。警方在认真梳理后发现,其背后存在一个特大技术性开锁入室盗窃犯罪团伙。
“该团伙成员以黔西县人为主,他们彼此之间存在种种联系。”办案人员说,通过对前期在习水县抓获的多名嫌疑人审讯,警方发现,这些嫌疑人中还有不少老乡、亲戚分布在各地,以类似手法入室盗窃。
经过层层上报,最终,该案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遵义市抽调多个地方的上百警力投入侦破工作,并由播州区公安局牵头主办。
播州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吕少焱说,该团伙因人员多、作案范围广、案件数量大,警方自2016年1月成立专案组后,历时数月侦查,最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收网。
审判:
45名被告
一审全部领刑
当日庭审中,播州区检察院认为,黄永志、杨本泽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汪从碧等3人帮助销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当日下午,播州区法院当庭宣判该案的黄永志等42名被告人盗窃罪名成立,汪从碧等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罪名成立,一审分别判处众被告人5年零6个月至1年缓刑不等的刑期。 本报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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