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 李林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34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 林同志任贵州余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飞同志不再担任贵州绥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市人民政府关于 陆仕海等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3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陆仕海同志正式任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 候 廿同志正式任遵义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市人民政府关于 王章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3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章福同志任遵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遵义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冷学民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罗福轩同志原任遵义市软件园区(遵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市人民政府关于 武荣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3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武 荣同志任遵义市公安局督察长; 彭容江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市人民政府关于 龙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遵府任〔2021〕38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决定: 龙 斌同志任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县长级); 史忠辉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娄必华同志不再担任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恒超同志原任遵义市软件园区(遵义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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