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14日)凌晨4时50分左右,贵阳市观山东路在距离蛮坡匝道口约150米的位置,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造成多人受伤入院。 记者赶到现场时,救援人员已将伤者全部救出,由于受伤人员较多,已有两拨人被救护车送往医院。记者看到,事故现场,一辆车头左侧严重受损的出租车停在观山东路进城向的路中间,一辆贵F牌照的面包车横在观山东路出城向的路中间,车头被撞得面目全非。一名女性伤者躺在面包车旁的地上不停呻吟,现场医护人员告诉记者,经初步诊断该女子右腿和左手都有骨折,具体情况要到医院检查。这名女子旁边,一名满脸是血的男子坐在面包车尾的路面,男子旁边还跟着一名小孩。在离面包车稍远的位置一名女子坐在路边,也在不停呻吟,她告诉记者他们是面包车上的乘客,本来是乘车回织金的,至于事故如何发生的她并不清楚。 现场参与救援的贵AUB115的雷师傅告诉记者,当时事故发生时,他正好离两辆车不远,但是由于事故发生处为弯道,他并未看到过程。事故发生后他第一时间参与了救援。 一、忻州市高污染燃料禁止区的划定 高污染燃料禁止区范围从东外环到东外环,从西外环到西外环,从南到北阳线和从北到东石线。 二、高污染燃料禁止区划定为无煤区 无煤区的范围:东至北铜浦铁路,西至木路,南至南环街,北至徐来街。 三、在“高污染燃料禁止区”(不包括“煤炭禁止区”)内的村(居民)和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供热户必须使用合格的煤及其含硫量小于0.5 %、灰分小于10 %的产品,并鼓励使用清洁能源供热。 四、在“无煤区”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取暖,严禁烧散煤及其制品。 五、本地区范围内的民用煤炭及其产品储运和销售企业,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经销。经批准的民用煤及其产品储存和销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将合格的煤及其含硫量小于0.5 %和灰分小于10 %的产品销售到无火区,并将合格的煤及其含硫量小于1 %和灰分小于16 %的产品销售到无火区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