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中、高考关键节点,为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状元宴”“升学宴”“谢师宴”,仁怀市纪委监委坚持挺纪在前,采取切实措施予以整治。 一是严明纪律规定。市纪委制定下发《关于重申严禁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各种名目的“状元宴”“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者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
二是抓好教育管理。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整治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作为深入纠正“四风”的重点内容,作为净化社会风气的重要抓手,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各种形式打招呼、提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做好今年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的摸底排查工作,组织有子女升学的国家公职人员如实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并签署不操办酒席承诺书,并在本单位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通过受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及舆论监督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者,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并作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对因教育、监督、管理不力,致使出现违纪问题的,既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的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纪委领导的监督责任。 来源:清风仁怀
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向“升学宴”、“谢师宴”说不! 2018年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狠刹大操大办、违规吃请和奢侈浪费之风,结合省、市纪委工作要求,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及违规吃请问题要求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及时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湄潭县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好禁止滥办酒席有关规定执行的通知》(湄纪发〔2018〕4号)文件精神。同时要严格按照《关于重申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借升学之机等违规滥办酒席的通知》精神,自觉做到“九个严禁”。 ◆◆ 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违规活动; ◆◆ 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加除婚丧嫁娶外违规办理的各类酒席; ◆◆ 严禁违规为单位领导、同事组织其子女升学庆贺事宜; ◆◆ 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借机敛财; ◆◆ 严禁授意或委托他人代办或小规模、多批次违规办理各类酒席; ◆◆ 严禁利用公款、公物为操办酒席提供服务; ◆◆ 严禁用公车或公款租车送子女入学等; ◆◆ 严禁借用管理对象交通工具送子女入学或安排管理对象支付入学费用等; ◆◆ 严禁操办其他违反规定的酒席。 各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照排查,摸清重点对象,强化监督检查,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活动。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做到真抓真管。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督促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各类升学庆贺活动的歪风。 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宣传教育和提醒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明确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引导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 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及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坚决制止各种不良风气的蔓延。对不执行文件要求、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配合工作开展的,县纪委监委将以通报、约谈等形式,对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三、严查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震慑常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受理电话举报、信访举报、明查暗访及舆论监督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五个一律”。 ◆◆ 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和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并查证属实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 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升学宴”、“谢师宴”和违规接受吃请的,一律严肃问责追究; ◆◆ 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所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依法依纪予以收缴; ◆◆ 对以家庭成员名义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一律严肃追究该家庭成员中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责任; ◆◆ 对因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致使本地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和违规吃请问题的,一律“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