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一则交警在丁字口东方大酒店楼下 与摩托车驾驶员发生肢体冲突的视频 疯传各个微信朋友圈 引发了很多网友热议 (网络视频截图) 有人说交警不对 也有人说事出有因 视频不完整,不能听信片面之词 (网友热评) 如果视频中发生的肢体冲突是真的 那么,交警为何动手? 事发时,到底发生了什么? 接网友反映后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 昨晚官方回应:这事是真的! 涉事辅警被停职!已启动问责程序 起因:被打男子违停且拒绝驶离 针对网上这段视频的调查 昨晚9时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通过官方微博通报了此事处理情况 内容全文如下:
据网络视频反映,一名交警在开展执勤过程时,与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发生肢体冲突,视频显示该名交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接网友反映后,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 经查,2018年6月18日10时许,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摩托车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红花岗交警大队四中队辅警郑雨受中队指令在红花岗区丁字口路段开展执勤巡逻。当巡逻至丁字口湘山路口时,发现贵CKK749号摩托车违法停放于该处,郑雨即上前劝告驾驶人杨某某立即驶离,杨某某拒绝驶离,双方发生了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杨某某动手拔取郑雨所驾驶的警用摩托车钥匙未果,随即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经进一步核查,辅警郑雨在执勤过程中,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置不当的问题;驾驶人杨某某存在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 目前,驾驶人杨某某经医院检查,身体无异常。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辅警郑雨已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 同时,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启动对红花岗交警大队和郑雨等有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将在进一步调查的基础上予以相应处理; 对驾驶人杨某某存在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将深刻吸取教训 举一反三 严格管理队伍 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在此 遵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感谢广大群众 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 至此,真相大白了! 小编对整个事件梳理了一下: 首先,视频内容是真实的 其次,摩托车司机违法在先 但辅警执勤方式简单粗暴 应该说整个事件中,双方都有过错 但是做为协助交警执法的辅警人员 动手打人是绝对不应该的 遵义交管部门的处罚十分公正 在此,小编为遵义交警领导 不护短,不偏袒 秉公执法的态度点赞! 联想到几天前发生在东欣大道的 小编想说六个字: 人在做,天在看! 现在是网络时代 人人手中都有麦克风,都有摄像机 不论是国家公职人员 还是所谓的“临时工” 请你们谨言慎行,注意自身形象 否则一不小心成了“网红”就亏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