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劳动合同制工勤2名、文职辅警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公告。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公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在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需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考务办(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4.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0年6月1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4日9时至17时; 2.报名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B208办公室(遵义市播州区遵南大道);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在招聘简章中下载《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整信息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需要提交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二)缴费 本次招聘工作收取100元资料费,报名资料审核完毕,在现场缴纳资料费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者主动放弃或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后续任一招聘环节的,取消报考资格并不予退费。 四、笔试 1.报考02、03岗位人员必须与招聘计划数达到或超过3:1比例,如未达到比例,将按照参考比例核减02或03岗位数。减少的岗位数,纳入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21日9时至17时; 3.领取准考证地点: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B208办公室(遵义市播州区遵南大道); 4.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9时至11时30分;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7.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写作; 8.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在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如有异议需公示后3日内到招考办反馈,3日后如有异议不予受理。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笔试后核定的岗位数2:1比例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将核减02、03岗位数;减少的岗位数,纳入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现场告知; 5.面试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六、体能测试及总成绩 (一)体能测试 1.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1)4x10米往返跑、(2)1000米跑(女800米跑); 4.体能测试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体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5.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报考人员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体能测试中,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此项目测试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6.未参与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将不计算总成绩,取消后续环节。 (二)总成绩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10%; 3.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一)01岗位以01、02、03岗位的总成绩排名合并计算,取总成绩的前2名进入体检。 (二)01岗位体检人员产生后,02、03岗位根据笔试、面试后核定的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一样,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都一样,则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空缺岗位纳入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公安机关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播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按照相关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二)工资待遇: 1.合同制工勤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号)相关规定及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现行合同制工勤工资标准执行; 2.文职辅警实行协议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合格后4000元/月,购买相关社会保险,享受区政府核定年终奖励,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政策内相关津贴; 3.聘用人员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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